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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状告交易平台40万元炒币三个月,法院宣判了

imtoken.im官网 2023-07-18 0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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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比特币男子3个月支付40万,起诉交易平台赔偿被驳回

黄晓宇/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1月9日报道,王先生一年多前投资比特币超过100万元。短短几个月,王先生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损失了40多万元。王先生汇出交易平台北京火币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双方当事人的资金,理由是比特币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律标的物,不具有货币属性,与交易平台应该是无效的。北京大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多智中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公司归还损失的资金。海淀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告:三个月支付40万起诉索赔。

先生。王说,经朋友介绍,他于2016年10月在火币网上交易平台注册了账户,开始进行比特币交易。因为是24小时交易,他作为个人很难持续关注交易情况,对他的心理和精神影响很大。为了正常工作和生活,他终止了交易,将账户中的人民币余额和比特币全部取出。他的充值金额汇入大货公司和多智中川公司的账户。截至去年1月,王先生累计充值140万元,提现累计超过99万元。

先生。王认为,比特币不存在,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律客体。根据马克思主义商品基本理论,商品应该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比特币合约交易违法吗,而比特币没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不能被认定为商品。此外,比特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比特币在本质上不具有货币属性,不能用作交易和支付工具。

综上所述,王先生称其与火币的交易因标的物不存在而无效,请求法院裁定其与火币的交易合同无效,火币公司,大火公司,与多智中川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连带返还40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被告人:非交易对象合法经营

被告火币不同意王先生的主张,其代理人表示,王先生对比特币的理解有误,他在平台上的交易并不无效。 “原告的交易对象不是火币,火币的运营平台是合法的,原告应承担其投资比特币的相应损失。”

另外两名被告认为,他们与火币币公司是合作关系,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只收取用户的充值款。

判决:驳回诉讼由用户自行负责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火币网注册并投资于比特币交易交易比特币合约交易违法吗,火币网为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不参与行为作为卖方或买方买卖数字资产。因此,王先生与火币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比特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提醒各部门加强对公众投资风险的提示,普通民众有参与比特币交易的自由,风险自负。

在诉讼中,王先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火币网的运营是非法的,他认为与火币公司的合同关系无效,理由是比特币不存在,存在没有事实依据,因此,法院不支持其主张,也不支持其主张三被告公司连带归还各自交易损失的主张。

法官提醒

不要盲目投资比特币

前不久,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比特币交易平台纷纷响应,限期关闭人民币和比特币交易业务。但与此同时,很多比特币理财平台依然在正常运行,继续高收益。

法官表示,这些理财平台普遍主张七部委停止代币融资,从事理财,是虚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而非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交易。之间的交易,不触碰红线。目前,比特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法律属性尚不确定。

“投资者往往很难看到平台的运营商、资金池、风控等,存在较大的风险。”法官提醒,投资者应充分提高警惕,切不可盲目跟风。虽然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模式不同,但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应将虚拟货币纳入标准化发展路径。

(原标题为“炒比特币损失,Sue Claims Rej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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